济宁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工资标准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给见习毕业生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当年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的生活补助(不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见习单位和当地财政各按50%承担。
济宁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说明
1、见习期间,见习毕业生的户口按高校毕业生有关政策办理。市级见习基地见习毕业生的档案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县级见习基地见习毕业生的档案由各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人才服务中心应提供免费服务。见习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可转至见习单位。
2、见习单位负责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处理人身意外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