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赴台定居签注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福建户籍居民。
二、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
4、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
6、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7、监护人的委托书
8、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9、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10、《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一方的居民身份证
11、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
12、台湾地区户籍誊本
三、窗口办理
1、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下午:15:00-18:00)
2、办理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区1-3号出入境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3、交通指引
101路公交车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四、收费标准
一次签注:15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