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关于尽快接种第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通告
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工作要求,6月30日前,必须完成第二剂次疫苗接种。请已接种第一剂次满21天的居民,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第一剂次接种点或就近接种点接种第二剂次。目前,兰陵县集中供应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属于同一种技术路线不同厂家生产的疫苗,按照专家建议可相互替代,请放心注射。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附: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汇总表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