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是建立在普通商标基础之上的一种商标,它比普通注册商标更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严格的程序。驰名商标保护法律都有哪些规定?
一、驰名商标的效力仅及于今案
为什么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是因为商标注册人想得到扩大保护。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扩大保护仅针对个案。一旦案件结束,驰名商标的使命即告完成,并产生两种 法律后果:一是案件所做出的确认的法律效力即行终止,驰名商标复归于普通商标;二是本次认定作为下次维权时曾经作为驰名商标被保护的证据记录。
二、驰名商标仅仅是一种法律保护手段
主动认定,容易使企业将“驰名商标”当作“金字招牌”,曲解为一种荣誉。实行被动认定后,驰名商标的惟一作用就是帮助企业更好地解决商标侵权纠纷。“驰名 商标”将从企业的一种荣誉转变成一种法律保护手段,如企业原来没有“驰名商标”的称号,但当其商标被抢注、复制、模仿或被登记成企业名称时,都可以出示相 关证明向商标局申请认定自己为“驰名商标”,可以有效的防止他人“白搭车”,保护自己多年来辛辛苦苦付出的心血。
三、个案保护并柬排除行政机关的仪定保护
一般情况下,被动认定,个案保护,主要由法院来进行保护。但根据《规定》,被动认定,个案保护也可以由行政机关来进行,法院认定属司法保护;行政机关认定则属行政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