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都会使用盗版软件,使用盗版软件对正版公司的权力受到了侵害,那么使用盗版的软件侵害的是对方的软件著作权吗?
如果是适用的话一般属于侵权,但是情节比较轻微。
常见的盗版行为主要有:
1、生产商仿制软件光盘。即软件生产商不经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模仿制造其享有著作权的软件。这种仿制更多地出现在套装软件中。消费者在购买软件时应注意检查软件的真伪,应向诚实守信的销售商购买,并确认软件包括有全部用户材料和特许协议。
2、销售商在所售计算机中预装软件。如果安装前未经过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这种行为就构成侵权。消费者购买电脑时,应向销售商索要软件许可协议、原始光盘、用户手册等相关文件资料和发票。
3、互联网在线软件盗版。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使软件盗版行为涉及的范围更广。有的人将未经著作权人授权销售和使用的软件上载到网站上,供网络用户有偿或无偿下载使用。也有的人在网站上刊登广告,在网上销售仿制的软件。
4、用户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使用软件。这里所说的用户包括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以下情形都会因未经授权使用软件而构成侵权:张三买了一张正版软件,软件使用协议只许可在一台电脑上使用,他却将软件在几个朋友的电脑上安装;李四应朋友的要求,将软件制作备份复制品交朋友安装;王五将自己得到的只供个人学习使用的非零售版软件,出售给他人或单位;局域网服务器超出所限用户数量范围使用软件等等。
5、将只读光盘中的软件进行复制并销售。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已经使用了盗版的软件,这个时候侵害的就是对方的软件著作权,也是,知识产权,但是使用软件只是侵权行为非常轻微的情况,一般不需要承担比较严重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