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注册商标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和律师事务所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那么商标注册证的领取是怎样的?
商标注册证的领取:
领取商标注册证申请注册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的正式法律凭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窗口领取《商标注册证》。
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交的书件: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商标注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