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说明书。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说明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专利申请说明书,简称专利说明书,是对专利内容进行清楚、完整、详细的说明,提交专利机构审核、鉴定的书面材料。专利申请说明书是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所必须提交的一种技术文书,它清楚、完整地叙述发明的内容,详细介绍发明过程,指出类似发明的技术情况及弊病,说明本发明在克服这些弊病所采用的方法,说明本发明技术的先进性、新颖性。
说明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2.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3.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4.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
5.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