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规定

办公百科2024-03-03 18:01:51未知

上海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规定

  上海自贸区在政策方面有着一定的优势,所以很多人选择在上海注册商业保理公司,那么上海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规定有哪些?下面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相关文章推荐《商业保理公司注册条件和流程》

  一、上海商业理企业的概念


  本办法所称的商业保理业务,是指供应商与商业保理商(非银行机构)通过签订保理协议,供应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商,从而获取融资,或获得保理商提供的分户账管理、账款催收、坏账担保等服务。


  二、商业保理企业从事业务类型


  (一)可以从事与所受让的应收账款相关的下列业务:


  1.应收账款融资;


  2.销售分户账管理;


  3.应收账款催收;


  4.坏账担保;


  5.经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吸收存款;


  2.发放贷款或受托发放贷款;


  3.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与商业保理无关的催收业务、讨债业务;


  4.受托投资;


  5.国家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三、商业保理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至少有一个投资者(或其关联主体)具有本办法所称的关联实体,是指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或控制该投资者的某一实体、或与经营商业保理业务等相关行业的经历。


  该投资者共同受控于某一实体的另一实体。控制是指控制方拥有被控制方超过50%的表决权。


  (二)投资者设立存续满一年(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义投资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投资者具备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其资产总和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两年内在税务、海关、工商等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


  商业保理企业境内投资者注册资本已缴足到位,境外投资者符合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外国投资者如实披露实际投资人的背景信息及资产情况。


  (三)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重大风险事件应急制度。


  财务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机构和岗位职责、资金和费用管理要求、会计政策和科目、会计凭证管理等。


  风险控制制度包括组织架构和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和要求、资产分类管理、风险处置措施等。


  (四)拥有不少于两名具有3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主管、财务主管、风险控制主管以及运营主管等。


  (五)以公司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为实收货币资本。(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删去商资函〔2012〕919号第一条第一项中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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