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通州区在隔离点人员核酸采样过程中,发现2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在相关地区有活动轨迹。经初步流调,具体活动轨迹如下:
病例一:
3月27日19:00—20:30,先锋街道“家在安徽”小吃店。
3月28日白天,开发区通盛南路18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附近。
3月29日中午及21:00,先锋街道安徽板面店。
3月30日12:00,先锋街道富锋路插花牛肉汤店。
3月30日12:58,先锋街道周圩村43组宋元兴商店。
3月30日18:57分,南通开发区新开街道通富南路妇儿乐城帝之豪烟酒店。
3月29日白天、3月30日白天,先锋街道凯聚护栏厂。
病例二:
3月27日19:00—20:30,先锋街道“家在安徽”小吃店。
3月28日9:00—22:00,平潮镇云台山西站大道二期工程工地、平潮镇马躺路西站大道二期工程工地。
3月29日白天,南通开发区东方大道与海堡路红绿灯南200米路西工地。
3月29日下午,先锋街道凯聚护栏厂。
3月29日21:00,先锋街道安徽板面店。
3月30日上午,先锋街道凯聚护栏厂。
3月30日12:00,先锋街道插花牛肉汤店。
3月30日12:42,先锋街道风之春超市。
3月30日下午,先锋街道凯聚护栏厂。
3月30日18:57,南通开发区新开街道通富南路妇儿乐城帝之豪烟酒店。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相关轨迹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或隔离管控、居家监测等措施。
隐瞒与确诊病例及其密接者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