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企业入驻基地起三个会计年度内,依法申报纳税;
2、带动其他人员就业 1人及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为出资人或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变更记录;
4、企业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营业收入情况验收报告。
补贴对象
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且入驻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业绩奖补。
大学生包括: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远程教育等教育部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和技师(含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国(境)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经教育部认证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