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市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新沂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月8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新防指办[2020]16号)要求,我市各项生产生活秩序已开始有序恢复。为规范道路临时停车秩序,保障停车资源得到有效、合理利用,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畅通的出行停车环境,经主管部门批准,决定自2020年3月25日8时起,恢复市区道路公共临时停车泊位及所辖停车场停车收费工作(详单附后)。
为维护各位车主的身体健康,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建议广大车主关注新沂好停车公众号,尽量选择线上支付,减少当面支付和现金支付方式。
顺祝广大市民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特此通知!
附:收费范围
1、停车场: 新安路与临沭路交叉口停车场、
钟吾路与花厅路交叉口停车场。
2、道路泊位:城区所有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新沂市环卫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