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时间:
本措施适用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6日。
领取条件:
适用企业范围为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和项目在区内且正在施工的建筑企业;
适用企业外地员工范围为户籍非江苏省且在市直或区参保的企业员工,且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为外地员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建筑企业为外地员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工伤保险。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外地留区员工由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于 1月29日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2月10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主管部门审核。
社会热点2024-09-18 22:16:04未知
实行时间:
本措施适用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6日。
领取条件:
适用企业范围为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和项目在区内且正在施工的建筑企业;
适用企业外地员工范围为户籍非江苏省且在市直或区参保的企业员工,且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为外地员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建筑企业为外地员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工伤保险。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外地留区员工由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于 1月29日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2月10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主管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