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关于做好苏康码“黄码”查验管理的通知

社会热点2024-05-30 11:07:38佚名

邳州关于做好苏康码“黄码”查验管理的通知

  关于做好苏康码“黄码”查验管理的通知

  苏康码“黄码”查验管理要求

  1、市民如发现个人苏康码为“黄码”,应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报告,配合做好管控措施。

  2、辖区乡镇(区、街道)对黄码人员详细核实行程。经核实如确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禄口机场停经史等疫情暴露风险的,应落实14天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原则上为集中隔离,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进行核酸检测。

  3、各小区、公共场所包括“两站一场”、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要严格执行苏康码查验措施。

  4、上述场所一旦发现苏康码黄码人员,要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并要求黄码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在临时隔离场所(区域)或指定地点等候,不得随意离开,配合接受健康管理措施。

  5、苏康码“黄码”人员一周内3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可向所在地乡镇(区、街道)申请恢复绿码。转码需携带转码证明(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驳转运工作人员证明等),乡镇(区、街道)审核同意后集中上报给市疾控中心进行审核转码,联系电话:80302203。

本文标签: 核酸  人员  乡镇  阴性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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