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09号通告(无锡疫情公告9号)

社会热点2023-12-05 22:07:27未知

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09号通告(无锡疫情公告9号)

  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09号通告

  为坚持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物流保畅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来(返)锡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2022年4月15日上午12时起,恢复S19东港、S48无锡西、S58马山3条高速公路通道通行,并设置查验点;调整G2/G42无锡东为客车专用通道。

  二、即日起,本地所有收货企业或托运企业均可通过“灵锡”APP中“货运申报”系统线上申领物资运输通行证”(电子通行证);所有货运车辆均应持电子通行证入锡,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查验点进行核酸采样。

  三、重点涉疫地区货运车辆入锡,继续按原要求落实全闭环管控措施;非重点涉疫地区货运车辆入锡,不再实行“点对点”接送,由企业、属地按规定落实管控要求。

  四、客车入锡均需提前通过“灵锡”APP进行“入锡申报”,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查验点进行核酸采样。来自重点涉疫地区的客车,确需入锡的,司乘人员由属地严格按“7+7”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来自其他地区的客车,经查验后,司乘人员由属地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

  五、持续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督促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指导;事业单位、物流园区、各类市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措施落地;司乘人员要严格落实个人防疫责任,加强自我管理,遵守所签署“承诺书”的有关规定和当地防疫要求,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屏障。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4日

  

本文标签: 疫情  核酸  属地  防控  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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