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根据广大市民建议,经研究,从2020年3月17日起,口罩预约服务规则调整如下:
1、中午12:00开始的“非市区已入户身份证”口罩预约服务的预约规则,由“预约成功的身份证号码20天内不得再次预约”调整为“预约成功的身份证号码10天内不得再次预约”,其余规则不变;
2、下午18:00开始的“市区身份证”口罩预约服务的预约规则,由“需同时输入两个扬州市区身份证号码方可完成一次预约”调整为“需输入一个扬州市区身份证号码即可完成一次预约”;其余规则不变。
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
2020年3月16日
小编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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