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主动报备行程,以及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规定如下:
一、主动报备
1.11月28日至12月10日,来自牡丹江市的来靖返靖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来靖返靖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并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2.12月11日起,拟自牡丹江市来靖返靖人员,来靖前应主动向我市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报备,如实提供来靖日期、出发地点、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
二、配合防控
1.11月28日后,有黑龙江牡丹江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来靖返靖人员,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
2.11月28日后,有黑龙江牡丹江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来靖返靖人员,由村(社区)组织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无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