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和要求由招生学校自主决定。考试时间为5月15日—16日,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由学校决定并对外公布。各招生学校应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考务要求,认真组织好考务工作。
(1)初试方式为笔试。参加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初试的人数不得突破450人,参加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初试的人数不得突破310人。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和所在学校。
(2)各招生学校在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后立即组织复试。复试方式为面试,职业院校复试内容含“职业倾向”测试。复试如有不合格的,从未进入复试的学生中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选拔。
初中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直接参加招生复试。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的初中学校推荐学生以及自荐学生须先参加初试,初试合格方可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