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人群:
2020年1月10日后,从武汉来苏州、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苏州的所有人员。
登记地点:
社区居(村)委会
通知内容:
一、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凡2020年1月10日后,从武汉来苏州、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苏州的所有人员,应当主动尽快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无发热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被隔离观察人员有工作单位的,由登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证明,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观察期间的工作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