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已辟谣!
为倡导文明守法出行,预防和减少各类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自4月1日起至年底,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戴头盔、守规矩 、保安全”电动车交通安全防范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加大对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这两天,一条有关“不戴头盔被要求发朋友圈认错集赞”的消息在扬州人的微信群中转发。
通过向网传事发地交警大队求证发现,网传消息不属实。
交警明确:不带头盔是不处罚的。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如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越线停车,逆向行驶,当事人不愿意接受罚款处罚,也不愿意扣车,交警四大队准备采取现场教育警示并让当事人发朋友圈集赞相结合的方法,但目前还没有施行过。目前,尚未联系到发布消息当事人,具体情况有待核实。
新闻广播再次提醒:目前交管部门针对电动车主带头盔措施并不作强制要求,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同时也倡导大家本着对自身安全负责角度,自觉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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