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2022元旦期间疫情防控通知 姜堰区疫情防控联系方式

社会热点2024-07-28 00:41:19佚名

姜堰区2022元旦期间疫情防控通知 姜堰区疫情防控联系方式

  姜堰区关于加强元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肺炎疫情,2022年元旦临近,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现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告来姜返姜信息。

  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来姜返姜人员,应在抵姜后6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提倡来姜前主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提倡非必要不出行,广大市民应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变化,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和重点地区,确需前往的,要在出发和返回前向属地社区(村)和所在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各旅游企业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市旅游,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旅游团队。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会议、展览、论坛、文体活动等聚集性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提前向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并按规定报备。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四、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厅(馆)、电影院、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交通场站、养老机构、福利院、医疗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查三报告”制度,规范做好通风、消毒、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旅游景区和电影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接待游客(观众、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五、持续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进入室内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市民群众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11岁儿童和老年人要及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市民要及时接种第三针加强免疫。

  六、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市民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须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期间佩戴好口罩。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均应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要接受留观。到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等相关药品须实名登记。所有在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区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欢迎广大市民监督疫情防控工作,发现任何单位、个人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均可拨打属地24小时值班电话进行举报和咨询,接报后各镇(街道)要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回复。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地区  报备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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