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2日更新信息
【连云港返乡隔离政策规定】
1.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重点涉疫地区来连返连人员,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做好个人信息登记,现场抗原检测+核酸检测采样后,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跟踪健康监测)。
2.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人员,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做好个人信息登记,现场抗原检测+核酸检测采样后,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3.对低风险地区来连返连人员,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做好个人信息登记,现场进行抗原和核酸检测采样后,落实“3+11”健康管理措施。3天隔离期间,属地对人员前7天的行程轨迹和核酸检测情况进行研判。如果来连返连人员没有涉疫地区旅居史,落实后11天跟踪健康监测;如有涉疫地区旅居史,转入“14+7”或“7+7”健康管理措施。
4.对抗原检测阳性人员,立即转移至临时隔离场所,交由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按规定处理。
5.对外地低风险地区来连开展督查、检查、验收、评审等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专家、技术骨干等),根据《关于做好市外低风险地区来连开展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连疫指预防控制发〔2022〕13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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