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境外人员隔离政策:
一、即日起,所有入境(包括港澳台地区)来常人员,均应在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不再受理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居家观察申请。
二、全体市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境外有亲属亲友、本单位职工等需回常的,或者境外人员自行来常的,须提前48小时主动将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国家和地区、途经国家和地区、入常时间、所乘交通工具及班次等)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入住地公安机关报告。
社区(村)、公安机关核对梳理相关信息后及时反馈辖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抵常后主动到居住地集中观察点实施14天医学观察。
三、所有入境来常人员按照“应采尽采”原则进行核酸检测。入境时已进行核酸检测的,在隔离期满前一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2020年3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通告:
为进一步防控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我省自3月20日零时起调整江苏涉外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名录,在韩国、伊朗、意大利、日本、法国、西班牙、德国、美国、英国、瑞士、瑞典、比利时、挪威、荷兰、丹麦、奥地利16国基础上,新增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希腊、捷克、芬兰、卡塔尔、加拿大、沙特阿拉伯等8国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凡在进入江苏之日前14天内,有上述24国旅行或居住史的所有中外人员,要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
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我省将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政策。如有新的规定,将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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