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工业、商贸、建筑等领域在泰企业,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近期从市外来泰返泰人员。
申报“绿色通道”的来泰返泰人员,须签订《个人承诺书》。
二、申请流程
企业填报《企业来泰返泰人员“绿色通道”申报表》,乡镇(街道、园区)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经市(区)疫情防控办备案后完成申报。
三、管理措施
对完成“绿色通道”申报的相关领域来泰返泰人员,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差异化管理,其他来泰返泰人员管控措施不变。卫健、交通、公安、工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同保障“绿色通道”安全畅通。
(一)交通查验方面,企业凭有效的申报表在入泰交通查验点办理接收登记,查验点防疫工作人员确认人员“两码”无异常、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即予以放行。
(二)健康管理方面,企业来泰返泰人员按照“谁接收谁管理、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企业安排具备“单人单间独卫”条件的居住场所(职工宿舍或乡镇(街道、园区)指定的宾馆),在企业“驻厂员”的指导下制定“一人一档”健康管理方案,在前3天仅能在生活场所与工作场所“两点一线”流动,第1-7天和第10、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乡镇(街道、园区)要组织相应社区负责指导和安排核酸检测,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来泰返泰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三)防护要求方面,通过“绿色通道”来泰返泰人员,在健康管理期间应加强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人员密集场所,避免接触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和发热病人,非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在市(区),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报告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