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市住建部门对此前发出的《连建发(2020)42号通知》中涉及开复工(复业)时间进行调整,全市住建行业各类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行业、勘察设计企业及住建行业各中介服务机构等)和建筑工地开复工(复业)时间继续延后至2月20日,有关疫情防控通知中其他要求不变。各企业和建筑工地一律不得提前开复工(复业),相关人员不得提前返连。下一步,连云港市住建行业疫情防还将将根据疫情发展适时作出调整。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市住建部门此前已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建筑工地不得提前开工,特殊情况需要复工的必须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同时,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督管理,要求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租赁企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全市所有商品房项目和开发企业暂停举办发布会、答谢会及开盘、认购等各种形式的群体性活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