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群防群治、抗击疫情”若干措施的通告》文件要求,日前,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全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个人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连信用办﹝2020﹞1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失信行为的认定及联合惩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出现的个人隐瞒病情、个人隐瞒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个人隐瞒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等情况、个人逃避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行为以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个人失信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程序列入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黑名单”。针对失信行为,有关部门还将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为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信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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