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县各有关单位:
2022 年 2 月 18 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新增1例阳性感染者。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浙江省绍兴市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告知所有来自或途经浙江省绍兴市来涟人员,应在抵涟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 小时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加强对浙江省绍兴市来涟人员主动排查,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自 2月15日起,对与浙江省绍兴市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14+7”管控措施。
二、对 2月15日后有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等县区旅居史的人员,进行 7 天(自离开浙江省绍兴市之日起)严格健康监测,强化核酸检测(第 1、3、7 天各检测 1 次)。
三、自 2 月 18 日起,浙江省来涟返涟人员,24 小时内进行1 次核酸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规范处置。
四、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 2 月 20 日起,于每日上午12 时前,将《浙江省绍兴市来涟返涟人员自排情况信息表》报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组,联系电话:89707567,邮箱:756324644@qq.com。请“两站一场”、商超、宾馆、景区等重点场所按要求落实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
涟水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