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来(返)扬人员应在抵扬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所住宾馆)报备,或通过登陆“扬城E健行”小程序进行自主申报,抵扬后自觉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2、对14日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和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本省跨市流动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有序流动;不能提供的须现场进行核酸采样(无需等待结果)。上述人员如在我市驻留的,须在72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有关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动态调整。所有来(返)扬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