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条件和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优先为招引的产业人才提供最长租期3年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优惠的方式实现。
(二)购房补贴自引进当月起3年内(计算到月)在徐州首次购买(以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备案时间为准)普通商品住房(仅限引进人员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的,可申领购房补贴。
1、购房补贴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2、全职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全球高校排名300强,参照毕业当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博士,在徐州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申领30万元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3、购房补贴采取就高原则享受,不能重复申请。
(三)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徐州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毕业生,按照以下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500元/月/人、租房补贴1200元/月/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200元/月/人、租房补贴900元/月/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900元/月/人、租房补贴600元/月/人。
4、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只能申请其中一种补贴。
(四)交通补贴全职引进的非徐州籍毕业生,按照1000元/年/人的标准申领3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五)专项补贴全职引进的驻徐高校毕业生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按照博士800元/月/人、硕士600元/月/人、本科4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3年的专项补贴。
(六)企业招引的非主营产业专业或虽与主营产业专业对口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6000元、硕士研究生10000元的标准只给予一次性的生活和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