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4月22日】(点击文字即可查看)
一、海门区疫情防控紧急寻人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急寻2022年4月12日以来到过海门区人民医院的市民:
请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告,并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避免与家人接触,第1、3、7天做好个人防护,前往黄码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如存在瞒报、谎报、知情不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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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防疫提醒
主动配合属地落实相关防控工作,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若有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以及其它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将被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