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单位未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用的情况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足额补缴医保费,并由用人单位交纳滞纳金后,可以继续享受社会医疗统筹支付待遇,并补记缴费年限。
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有中断参保的如何处理?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须连续参保至退休,因故中断的,可按当期公布的本市医疗保险补缴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自补缴费用次月起享受社会医疗统筹支付待遇。
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未在参保登记、缴费期参保的如何处理?
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是固定的,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结算年度登记、缴费期。其中:9月1日至12月20日为在校学生的参保登记、缴费期;11月1日至12月20日为除在校学生以外的居民下一年度的参保登记、缴费期。
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未在参保、缴费期缴纳医保费用的,可去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进行参保登记并缴费,自补缴费用次月起享受社会医疗统筹支付待遇。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