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安新冠疫情防控通告 南通海安新冠疫情防控通告电话

社会热点2024-04-21 11:16:49未知

南通海安新冠疫情防控通告 南通海安新冠疫情防控通告电话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对来(返)海人员、重点区域、发热患者落实严格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来(返)海人员管控

  1.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海人员。要提前向所在社区及单位双报告,严格执行“14+7+7”医学观察措施(即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集中健康管理和7天居家隔离),主动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必须满足隔离人员单独居住,不得与他人同住,不得离开隔离场所,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

  2.非春运期间,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来(返)海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单位)申报,须接受核酸检测,并在指定场所隔离等待,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3.春运期间(1月28日至3月8日),外省低风险地区来(返)海人员,以及省内外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来(返)海前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和单位双报告,并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海后立即主动配合社区(村居)信息登记,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来海和离海交通运输货运从业人员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到达货运目的地后,不下车,快到快走。省内低风险地区来(返)海(非重点)人员,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凭健康“绿码”有序通行

  二.严格重点区域管控

  4.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暂停宗教活动,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劝导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原则上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同时做好防控方案,向区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由村(居)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5.商场超市、餐饮住宿、金融服务、公园景区、文化娱乐等重点场所,认真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并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以及通风消毒等工作。

  6.汽车站、火车站严格落实消毒通风、佩戴口罩、体温检测、“苏康码”核验、卫生清洁、信息登记、发热乘客移交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等措施。强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客运管控,暂停始发或终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际道路客运班线,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者中途停靠中高风险地区的包车备案业务;对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和包车,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在该区域上下客;全面暂停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的出租汽车、网约车、顺风车业务。

  7.养老院、福利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加强日常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健康监测和个人卫生防护。

  三.严格发热患者管控

  8.单位、社区(村)、家庭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本辖区居民和本家庭成员的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若有发热、咳嗽等患者,要立即引导其按相关规定到医疗机构就诊,不得隐瞒。

  9.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接诊发热患者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详细询问、登记流行病学史,并立即对发热患者开展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未明确前,患者不得随意流动。未设立发热门诊(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禁留诊、治疗发热患者,引导患者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10.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从严从紧销售发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严格执行购买者和发热、咳嗽患者实名登记制度。登记情况每日向属地市场监管分局报告,由市场监管分局汇总后转报属地区镇街道。

  春节来临,国际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减少传播风险,倡导就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广大市民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共同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

本文标签: 核酸  防控  人员  风险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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