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州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2022年1月30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正式施行,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通州区禁放区域内(通州区通吕运河以南区域全境和通州区通吕运河以北以团结河—G345国道—龙盛大道—希望路—亭东大道(城北中心路)—古潭路(桂西路、平双路)—金龙路(G228国道)—通吕运河为边界的闭合区域,涉及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兴东街道、兴仁镇、西亭镇、二甲镇、川姜镇、先锋街道。)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通州区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的婚庆方式,婚礼期间请勿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违规处罚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并祝幸福美满、百年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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