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9日,江城区发现1例新冠确诊病例。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近14天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市内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春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到村(居)委会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排查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开阳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开阳春的要求。
三、 广大市民要慎重参加各类聚餐、聚会等活动,到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自觉主动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等规定;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必须全程规范戴口罩。
四、商超、饭店、宾馆、影院、游艺厅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监督戴口罩、消杀通风、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理等规定。公交车、出租车在运营期间要严格按规定消杀,督促乘客戴口罩。
五、广大市民要关注个人健康,自己或家人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前往发热门诊,不要到个体诊所就诊,严禁个体诊所接收发热患者;到零售药店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应主动登记相关信息。
六、对重点地区返(来)春人员若不如实报备、隐瞒行程史等,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各类场所,采取停业整顿、追究业主责任等处罚措施。
七、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病毒感染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我市各新冠疫苗接种门诊每天正常开展新冠疫苗接种,供第一、第二、第三针接种,特别是接种第二针已满6个月的市民朋友,请及时就近完成加强针接种工作。
广大市民朋友们,防护不可大意!让我们上下一心,共同行动,共筑平安阳春!
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