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4-02-04 11:09:59佚名

关于加强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关于加强全省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肺炎防控〔2021〕4号)和《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查验工作的通知》(苏交通防指〔2021〕64号)要求,为坚决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现就进一步强化交通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公路管控。自7月27日18时起,在常州市域范围内设置41处离宁车辆查验点,开始对南京牌照车辆驾乘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查验,按照以下标准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1.能够提供离宁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绿码的驾乘人员,自由通行。

  2.不能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码为黄码的,实行劝返。

  3.健康码为红码的,禁止驾乘人员离开车辆,由卫健部门按规定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对出现上述2、3项情况的车辆、人员具体信息以及来处、去向进行登记。

  二、全面加强“两站一场”旅客排查对进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的旅客查验时,发现有南京旅居史(7月10日以后,下同)的,均须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方可通行;对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旅客,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采取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三、全面暂停到南京市的道路客运班线,途经南京的道路客运班线(含定制客运)、旅游包车不得在南京上下客。全面暂停我市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前往南京。

  四、进入轨道交通站点的乘客须规范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常规公交、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乘客须规范佩戴口罩乘车。

  五、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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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防控  肺炎  疫情  南京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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