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具有如皋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确定:
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参保缴费累计满15年,从60周岁生日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终身。城乡居民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政府奖励的养老金三部分构成:
1.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调整要求,如皋人社、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如皋市目前执行标准为170元/月,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74周岁的人员每月多领5元,达到175元/月;75周岁(含)以上人员每月多领10元,达到180元/月;从参保居民年满65周岁、75周岁次年1月起执行。
2.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金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参保居民缴费档次越高、持续缴费时间越长,60周岁以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3.为鼓励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参保缴费满15年的(不含补缴年限),每增加1年,加发每人每月2% 的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