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患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社会热点2024-07-10 22:15:20未知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患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尊敬的患者朋友:

  为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医院各项防控措施,现将门诊患者就诊相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1、继续全面推行预约诊疗。 医院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实行预约就诊,提前1-7天预约;按照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至诊区报到候诊。

  2、医院入口处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并接受体温监测。老年人、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人群,请登记后从人工通道进入。

  3、就诊时携带凭身份证或医保卡等证件实名诊疗。遵守医院的“一医一患一诊室”,按叫号顺序有序进入诊室,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4、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请佩戴没有呼气阀的口罩进入医院。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5、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的人员(含出发、返回、途经、进站接送等),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来院就诊时请主动至预检分诊进行流行病史调查。

  6、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医院。未能提供的请至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先完成核酸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七十七条规定:您有责任如实提供身份、疾病信息!如有隐瞒,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7月23日

本文标签: 的人  医院  南京市  核酸  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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