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治疗发生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费用责任理赔流程
1、重要提示
(1)自2021年3月15日起受理理赔,2021年3月1日后产生的符合本产品保险责任的费用可在3月15日后一并申请。
(2)理赔申请须在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核报完成后进行。
(3)若投保须知及声明中明确了重大疾病或既往症除外的,涉及重大疾病或既往症就诊申请理赔的,请提供该疾病首次确诊病历;
2、 理赔受理方式:线下申请
(1)理赔受理网点:理赔服务网点目录详见附表1;
(2)理赔报案电话:95511;
(3)理赔相关材料邮寄地址:常州市钟楼区北大街玉隆花园7幢306-309室平安养老险服务网点,收件人及联系电话以“常州市惠民保”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3、申请材料
由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理赔申请书
(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监护人身份复印件及监护关系证明)
(3)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
(住院病历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岀院小结、影像检查报告,药品明细和处方),医疗处方单(针对发票或病历上无详细药品名称及单价需提供),首次申请需提供初次确诊罹患相关疾病的病史材料。
(4)在指定医院刷常州市医保卡就医后,由该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若未刷医保卡就医的,需在常州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进行零星结算后提供结算单原件及医疗票据复印件。)
(5)被保险人/受益人银行卡复印件
(6)保险公司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