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5月9日】(点击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为压紧压实全区各类经营性场所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巩固通州湾示范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围绕贯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9号通告》精神,就加强全区经营性场所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如下:
1.严格执行错峰限流。各类经营性场所要按照最大承载量的50%落实限流措施,密切关注场所内人员数量,动态控制顾客进入人数,坚决防止人员聚集等情况发生。
2.严格落实扫码举措。各类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部申领场所二维码,并在所有入口处配备专门人员,严格按照“逢进必扫”要求,引导、督促消费者自觉主动扫码、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切实把好“入口关”。
3.严格管理从业人员。各类经营性场所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严格执行早晚查验体温、新冠异常症状申报台账管理制度,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频次。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行程卡和健康码异常的,一律不得上岗。
【更新时间:2022年4月29日】
南通市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海安市:0513-88901152
如皋市:0513-87650120
如东县:0513-84113068
海门区:0513-82212707
启东市:0513-83219859、68263770
通州区:0513-86028177
崇川区:0513-85590062
开发区:0513-55095621(白班)
0513-55095620(夜班)
通州湾:0513-81687090、82575530
苏锡通:0513-89196617
南通市:0513-85215801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