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测范围
本县范围内全部居民(包括暂住人员)。
二、检测地点
各镇(区)设置的核酸检测采样点。
三、有关事项
1、请全体居民按照所在村(社区)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
具体采样日期安排如下:
①4月2日上午:夏集镇、柳堡镇、广洋湖镇、鲁垛镇、小官庄镇、射阳湖镇、曹甸镇、西安丰镇、山阳镇(上午5:00启动)。
②4月2日下午:全县城乡所有在校师生员工(下午2:00启动);(采样安排在学校进行)。
③4月3日上午:安宜镇、开发区(黄塍)、氾水镇、望直港镇、泾河镇(上午5:00启动)。
2、请携带手机、身份证参加检测,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采样点有序进行采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扫“扬城扫码通”,并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要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发生交叉感染。没有身份证的必须由携带身份证的特定关系人(子女、父母、监护人等)陪同采样。
3、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但必须提前向村(社区)说明情况。
4、交通卡口、隔离点、监管仓等闭环管理的工作人员,正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人员,以及其他黄码人员、住宿在宾馆的扬州市外来宝人员,仍按原渠道进行采样,不得随意前往其他采样点。
5、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由流动采样队伍安排上门采样。
6、请老人、儿童、孕妇及其他行动不便者进入专门通道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