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单位安排
二、启东市新冠疫情防控演练通告
为切实提升我市快速协同高效处置新冠肺炎疫情实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定于2021年9月1日(星期三)上午9时00分起在启东主城区进行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实战演练,历时一天。
演练设置模拟开展流调溯源、人员转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区域封控等疫情处置环节。期间,会有医务、警用等参演车辆和穿戴医疗防护装备的工作人员,对部分区域实施设置警戒线、进行短暂交通管制、小区封闭封控管理等措施,请市民朋友不要恐慌、不要围观、不要拍照录像,以免产生误导,造成不良影响!
若您就在演练区域内或恰巧被确定为流调对象,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演练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目前,我市无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请广大市民朋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一如既往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守护启东这座“安全岛”!特此通告。
三、启东市恢复销售“四类”药品
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全市零售药店恢复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以下简称“四类”药品),并严格执行购药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通告如下:
1、自通告之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恢复销售“四类”药品。
2、到零售药店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或医保卡原件。零售药店人员应认真查验购买“四类”药品人员身份证件,并通过“南通市四类药品登记监管”小程序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确保“四类”药品销售信息可追溯。
3、所有进入零售药店购药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4、零售药店应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每日对店堂进行消杀,工作人员应严格规范佩戴口罩,配备测温枪、消毒液、口罩等必要防疫物资。
5、凡是通过自助售药机、互联网等线上平台(包括天猫、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小程序等)销售“四类”药品的,相关零售药店要核实、收集购药人身份信息,在“南通市四类药品登记监管”小程序实名信息登记后,方可售卖“四类”药品。未经实名信息登记,不得销售“四类”药品。
6、即日起,对全市零售药店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以及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歇业整改;对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从快从重从严查处,直至吊销相关证照,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对不严格执行“四类”药品购买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广大市民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