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患者审核结算保障工作的公告
为保障疫情期间参保人员发生意外伤害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和结算,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参保人员如发生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的,医院按照防疫要求及时做好救治工作。
二、临时调整意外伤害审核程序,由患者本人或家属按要求如实填写意外伤害承诺书,交医院医保部门直接审核。
三、医院对于审核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及时为患者办理医保结算,不符合的,说明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疫情结束后,由医保部门统一组织对疫情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进行核查。
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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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疫情期间门诊透析患者待遇,经研究,现就门诊透析参保患者定点治疗机构等问题公告如下:
按照持有黄、绿码透析病人需要分别定点专收专治的防疫要求,针对参保患者原透析定点医院与收治医院不一致的情况,市医疗保障局明确参保患者就医时无需个人办理变更定点手续,直接由收治医院动态调整透析定点医院,确保参保患者待遇不受影响。
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