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沂老旧小区改造名单
具体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1、拆除违法建设。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界定需要拆除的违法建设,各地统一组织实施拆除。对占用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
2、更新维修消防设施。在综合整治工作中,要完善小区消防标识标志,打通消防车通道;有条件的小区要增建消防栓和消防设施,无条件的小区可在主要出入口增建微型消防站,利于扑灭初期火灾。
3、强化适老化改造。根据小区实际,对小区主要道路、出入口以及单元出入口实施无障碍改造,力争实现无障碍化改造全覆盖, 并结合场地实际,增设适应老年人需求的休息座椅、阅报栏、健身器材等休闲服务设施。
4、增设更新电梯。制定电梯加装规划,加大电梯加装宣传,按照安全运行标准,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小区开展加装电梯工作。
5、改善环境卫生。清理乱堆乱放,增加绿化景观,提高林荫化率,实施管线入地或整理架空管线;推动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升小区整体环境。改造完成后,小区实现无违建、无乱堆乱放现象,全部管线得到序化,内部标识清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容器、标识设置全覆盖。
6、完善停车设施。整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增加机动车停车位,划定非机动车停车位,完善停车标识;增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开放式车棚,杜绝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现象, 规范停车和行车秩序。
7、打造安全环境。加强小区出入口管理,鼓励安装自动识别系统道闸;根据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增设小区各单元门禁系统,完善照明和小区监控系统,使用高清探头,实现小区无监控死角,并打通应急通道。
8、改善基础设施。完善小区便民服务和文教体卫设施,打造5分钟便民服务圈和15分钟社区服务圈。支持存量资源整合利用, 在征得居民同意且不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统筹利用公有住房、闲置厂房和锅炉房等存量房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对在小区内及周边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等低效零星碎片化土地,以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的土地上,进行新建、改扩建社区养老、 托幼、医疗、家政等配套服务设施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标准以及详细规划、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增设服务设施需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积极予以办理。配套建设在小区红线内外的不动产,其所有产权及使用权限依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旧改(20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9、修补破损道路。对有条件的道路进行透水化处理,改造完成后,实现小区所有道路平整无破损。根据实际情况,改造或完善小区上下水、供气、强弱电等管网设施,凡进行路面改造更新的小区必须进行雨污分流和管线入地改造。
10、加固修缮房屋。清理老旧小区危房,对有需要的房屋进行防水处理、建筑加固、房屋墙面出新、房屋楼道修缮,改造完成后,小区所有危房得到安全加固。
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月至3月)
(二)集中整治阶段 (4月至10月)
(三)考核验收阶段 (11月)
(四)总结工作阶段 (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