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流程
按照机构申请、联合验收、备案报批、同意复课的流程稳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
☑ 机构申请。符合复课条件的机构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交复课申请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准备情况表、员工复课前14天省平台申报情况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 联合验收。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学校防控组要联合教育、卫健、人社、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填写《扬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春季复课准备情况督查表》,现场各项验收材料要签字盖章,留存备查。
☑报市备案。各地验收的结果要填写《扬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备案表》报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备案。
☑同意复课。复课时间在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确定,经验收合格的机构拿到县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复课的验收批复后才能复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