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复工审批时间安排如下:
(一)工业企业
1. 规上工业企业(含产业链配套企业,下同)
分5个批次复工审批(2月10日—2月24日)
2月10日—2月12日,“三必需一重要”企业、重点企业及重点外贸企业;
2月13日—2月15日,上年度开票销售2亿元以上企业;
2月16日—2月18日,上年度开票销售1-2亿元企业;
2月19日—2月21日,上年度开票销售5000万元-1亿元企业;
2月22日—2月24日,上年度开票销售5000万元以下企业。
2. 规下工业企业
分3个批次复工审批(2月25日—3月4日)
2月25日—2月27日,50人以上企业;
2月28日—3月1日,10-50人企业;
3月2日—3月4日,10人以下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分3个批次复工审批(2月10日—3月4日)
2月10日—2月17日,为制造业和符合“三必需一重要”的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快递、电商物流、仓储物流、邮政业、物业管理等),送餐外卖不设堂餐的餐饮企业;
2月18日—2月25日,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限上批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2月26日—3月4日,科技服务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大型综合类商场、住宿业、餐饮业(堂餐类),经营性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居家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培训,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文化、体育和娱乐、旅游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上服务业企业复工审批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建筑业企业
分2个批次复工审批(2月24日—3月24日)
2月24日—3月4日,政府投资项目及重点民生工程;
3月5日—3月24日,其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