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江苏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部署2021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管理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文明、和谐。
当前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已全部清零,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好转,根据江苏疫情防控实际和群众需求,各地可以有序开放室外公墓和室内骨灰堂(塔陵)现场祭扫,同时做好防控措施。
《通知》倡导群众不跨省祭扫,异地祭扫的人员应服从当地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各类规模性公祭及其他自行组织的规模性祭扫活动。各地要引导群众采取提前或延期祭扫、错峰祭扫、网上祭扫、预约祭扫服务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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