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流程
1、携带好上述材料,前往暂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办理(注:为了少走弯路,首先你需要跟自己居住小区的物业取得联系,询问具体流程,因为不同地区要求不一样。询问之后,你可以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申领方式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材料和证明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即可办理拿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第三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二)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三)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四)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五)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