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住房贷款
这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不可用于其它形势的消费。
2、个人消费贷款
一般个人消费贷款的借贷人是有一定收入的贷款人,为实现某种消费目的,向银行申请借款,并提供一定的担保,到期还本付息。一般业务品种主要包含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助学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贷款种类。
3、个人信用贷款
贷款人依靠良好的个人资信,可以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无需提供担保的贷款。这类贷款依据个人信用和还款能力,具有不同的额度以及还款期限,通常的额度不超过十至二十万,期限为一至两年。
4、个人质押贷款
贷款人将相应的质押物交给银行作为保证以申请贷款。在贷款人没有能力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行使对质押品的处置权。一般的质押对象为车辆或者其它贵重财物。
5、信用卡透支消费
当信用卡账户余额不足消费或购物所需的金额的情况下,信用卡持卡人依然可以根据银行与持卡人事先商定的贷款额度进行消费和购物。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