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房屋抵押,拥有完整产权。借款人要携带房产证,结清证明和抵押在银行的他项权利证去各区住建委办理解抵押。
购房者携带房屋权属证书(原件)、他项权利证(原件)、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抵押权人出具的注销抵押登记证明(原件)、抵押登记申请表等材料到房管局对应窗口办理即可。
2、办理退保手续,在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原个人住房贷款房屋保险合同此时也提前终止。
按有关规定,借款人可携带保险单正本和提前还清贷款证明,到保险公司按月退还提前缴的保费。
提前还清贷款退还保险费,须根据原购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期房的投保费实际期限(半年以上期房的投保期限一般是将借款期限再减去1年计算)、
原一次性缴付保费的贴现利率与速算系数等因素,其计算公式为:提前还清贷款退还保险费=已交保险费在提前归还时的现值-提前归还前占用保险费在提前归还时的现值。
3、办理退税手续,当您购买商品房时,应将可退税的家庭成员全部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写入买房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后即办理购房者已缴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申请,取得本人的税收通用缴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