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行为及行为对象本罪行为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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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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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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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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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