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注销后公章没有法律效益。公司注销时,如果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无制发机关的,自行销毁。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法律依据:《上海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
法律知识2024-07-21 14:08:37佚名
河南事实婚姻跟同居关系的具体差异